问题来源:
项目 | 具体内容 | |
董事会 | 职权 |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职权 | (5)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
有限责任公司 | (1)其成员为3~13人 (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 |
股份有限公司 | (1)其成员为5~19人 (2)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3)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4)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 |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
丁雪
2023-08-22 14:55:57 539人浏览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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