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正确答案:B,C,D,E
答案分析:非经法律准许,当事人不得创设新类型的物权,选项A错误。
于老师
2023-11-03 14:22:20 376人浏览
选项D:物权的得丧变更法定化。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取得、变更和消灭物权。由于物权具有的特殊性质,决定了物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方可实现。例如,房屋的所有权变更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过户变更登记方可实现,否则即使交易双方已经通过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也不能导致所有权的移转。
选项E:物权保护方法法定化。物权保护方法和债权保护方法均为法定的物权保护方法。当物权主体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能律未加以规定的救济措施,即使双方当事人同意,也不得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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