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解排序法中相对价值的两个不同层面
前面提到,排序法通常以职位说明书和企业规划为基础,比较每两个职位的级别关系,并根据职位相对价值的大小来确定职位等级。但是后面说它的缺点时候又说不能确定所排序的职位之间的相对价值?前后意思是不是矛盾了?
问题来源:
比较基础 | 比较范围 | |
定量方法 | 定性方法 | |
直接职位比较法 | 因素比较法 | 排序法 |
职位尺度比较法 | 要素计点法 | 分类法 |
徐老师
2024-08-13 12:43:38 90人浏览
您提出的问题很有深度。这里其实涉及到“相对价值”的两个不同层面。
在排序法的定义中,提到的“相对价值”是指通过比较每两个职位之间的级别关系,能够得出一个相对的职位等级排序。这个过程确实是基于职位说明书和企业规划,通过比较来确定每个职位在这个排序中的位置。
然而,在谈到排序法的缺点时,提到的“不能确定所排序的职位之间的相对价值”是指,虽然我们可以得出一个职位等级的排序,但这个排序并不能精确地反映出各个职位之间在价值上的具体差距。也就是说,排序法能告诉我们职位A比职位B等级高,但无法告诉我们职位A比职位B高出多少价值。
所以,这两处提到的“相对价值”并不矛盾,而是从不同的角度来描述排序法的特点和局限。希望这个解释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排序法和它的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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