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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缺少一个前提?

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并且调整到其他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才可以解除吧

劳动合同解除 2024-11-13 12:45:44

问题来源:

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A,B,C,D

答案分析:选项E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查看完整问题

徐老师

2024-11-13 13:50:26 161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您的提问涉及到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另一种情形,确实,除了题目中列出的A、B、C、D四个选项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一点并不与题目中的选项冲突,也不意味着题目缺少了这个前提就不完整。题目只是列出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中几种情形,并未穷尽所有可能。所以,就题目本身而言,A、B、C、D四个选项都是正确的。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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