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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举个例子讲一下共同保证的三个法条吗?

保证方式 2022-09-03 22:25:25

问题来源:

考点十七 共同保证(★★★

共同保证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主张权利效力不当然及于其他保证(2022年新增)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债权人以其已经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向部分保证人行使权利为由,主张已经在保证期间内向其他保证人行使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保证责任免除(2022年新增)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保证人之间相互有追偿权,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向部分保证人行使权利,导致其他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丧失追偿权,其他保证人主张在其不能追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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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2022-09-04 14:05:25 661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共同保证:例如有甲乙两个保证人,如果甲乙的保证合同上约定了各自的保证份额为60%和40%,那么债权人只能请求甲乙分别在60%和40%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甲乙并未约定保证份额,那么债权人既可以请求甲也可以请求乙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主张权利效力不当然及于其他保证:例如有甲乙两个保证人,甲的保证期间是6个月,乙的保证期间是1年,那么债权人丙在甲的保证期间已经经过后找乙,之后依然向甲主张清偿的,不予支持,因为甲和乙是独立的,超过甲的保证期间就不能找甲了,不能用在乙的保证期间内请求为由,要求甲清偿。

保证责任免除:例如有甲乙两个保证人,并且甲乙之间有追偿权,甲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乙的保证期间为1年,债权人丙在6个月内未向甲行使权利,那么在甲的保证期间超过后,甲的保证责任消灭,乙就不能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甲追偿,因此乙可以在不能追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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