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甲、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乙与丙订立合同,约定由乙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丙为名义股东。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正确答案:B,D
答案分析:
(1)选项A: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B: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3)选项C:除有特殊规定外,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4)选项D: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第三人有权依法主张善意取得该股权。
宫老师
2019-12-30 16:12:44 1107人浏览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而在本题中明确表示乙与丙订立合同,丙只为名义股东,由乙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因此乙是有权要求丙将公司分配所得的利润转交给自己的呢~
您再理解一下~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相关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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