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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子女继承问题解析

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 2023-08-15 15:48:36

问题来源:

有关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下列说法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均可以劳务出资
B、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均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作为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的,均当然退伙
D、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均可接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

正确答案:A,B,D

答案分析:(1)选项A: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2)选项B:普通合伙人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3)选项D:普通合伙人可以接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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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2023-08-16 10:40:27 799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1.先说继承

(1)普通合伙人

合伙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的条件主要有:①具备法定或约定的资格;②有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③继承人愿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①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②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③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2)有限合伙人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直接继承,不必其他合伙人同意)

2.和本题C不矛盾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甲死亡,其继承人小甲可以依法取得甲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对于小甲是取得资格,对于甲是退伙。

不知道老师这个回答有没有解决您的疑惑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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