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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消灭问题。

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起一年,或者事件发生之日起5年,是只要有一个到期了,撤销权就没有了吗?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2024-09-20 11:32:33

问题来源:

5.撤销权的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6.法律后果
(1)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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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2024-09-20 13:33:27 175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您理解得正确。撤销权的行使有两个时间限制:一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二是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这两个期限是并存的,只要其中一个期限到期,撤销权就消灭了。也就是说,如果超过了1年的期限,即使还没超过5年,撤销权也没有了;同样,如果超过了5年的期限,即使还没超过1年,撤销权也同样消灭。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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