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 > 法规库 > 国际会计准则 > 正文
类 别:国际会计准则文 号:财会便函〔2023〕10号颁发日期:2023-04-06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各有关单位:
2023年3月21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制定,使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修订完善更好地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请贵单位组织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反馈意见请针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原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asc.org.cn)下载。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联 系 人:会计准则委员会 于秉南
联系电话:010-6851891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邮编:100045)
电子邮箱:comments@casc.org.cn
附件:1. 《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文简介
财政部会计司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