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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证券法规文 号:深证上〔2023〕379号颁发日期:2023-05-05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深证上〔2023〕379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
2.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