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 > 法规库 > 考试相关政策 > 正文
类 别:其他会计法规文 号:颁发日期:2023-12-06
地 区:湖南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各有关考生: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3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2023〕22号),现将我省2023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于2023年12月6日至12月28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前往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考试培训部领取证书。
二、委托他人代理领取,须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免试相关科目合格人员需提供与免试申报一致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对学历审核未通过人员,不予发放证书,并将证书退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五、对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暂不予发放证书,待取得学历证书后,方可发放。
六、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在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办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及入会登记。
七、证书领取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湖南省财政厅办公楼19楼1905室,考试培训部电话:0731-85165265,85165285,会员部电话:0731-85165007。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