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评估法规文 号:鄂评协〔2023〕 14 号颁发日期:2023-04-04
地 区:湖北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鄂评协〔2023〕 14 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行业公信力,根据《证券法》《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起草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意见反馈表(附件3)Word版于2023年4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省评协邮箱,邮件统一以“证券自律管理办法意见反馈+机构名称”命名。
联系人:孔欣
电话:027-87837809
邮箱:hbpas01@163.com
附件:
1. 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关于《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 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