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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其他经济法规文 号:颁发日期:2024-09-30
地 区:浙江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人力社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税务局、医保局、数据局:
现将《浙江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数据局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推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高效办理,进一步提升企业迁移便利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事项
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是将企业迁入申请、企业迁出调档、企业变更登记(许可-00399-002)、企业税务迁出申请、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其他-02493-006)、迁入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其他-02493-001)、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企业)(公共服务-00501-018-01)、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公共服务-00122-001)、迁出地医保单位参保登记(公共服务-49891-001)、迁入地医保单位参保登记(公共服务-49891-001)等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按照“一次采集、一网申报、并联审批”模式集成办理。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持需求导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积极推动企业迁移体系系统性重塑、服务全方位提升,通过跨部门迁移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破除迁移障碍,着力打造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省域样板,畅通企业自由迁移渠道,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浙江建设营商环境最优省作出贡献。2024年底前,上线省内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应用,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高效办理。2027年底前,进一步优化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服务,提升企业跨省迁移便利度。
三、主要任务
(一)再造办理流程。构建跨部门联动机制,从企业视角出发,整合迁入、迁出、变更等迁移相关业务,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企业迁移只需向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即可一次性办理企业迁入申请、迁出调档、变更登记、税务迁出申请等事项,推动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增设预检机制,系统自动检测社保、税务、公积金等事项办理状态,对存在欠税、社保医保欠费、住房公积金欠缴等不适宜“一件事”联办情形的进行提示,实行分类办理。优化市场监管部门迁出调档流程,取消迁出登记环节,企业可以直接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迁移,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迁入并送达准予迁入调档函后,迁出地登记机关在3个月内直接将纸质登记管理档案移交迁入地登记机关。
(二)简化申报方式。对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编制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同质量服务。归并整合企业迁移关联事项申请材料和表单,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整合各部门审批系统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服务,实现全流程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申报材料“一次签署、同步赋权”。实行“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机制,减少重复身份认证。
(三)打造集成平台。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理服务,打通人力社保、税务、医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业务审批系统,统一办理入口,企业直接向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迁移申请,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企业迁入、迁出调档、变更登记后,将迁移信息同步推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收到信息后办理迁入、迁出业务,并反馈办理结果,实现业务集成办理、数据实时共享、全程闭环管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和相关技术标准调整优化系统功能,使用统一的企业跨省迁移登记数据传输系统,在实现省内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基础上,逐步推动跨省迁移企业登记信息数据共享获取、网上办理。
(四)拓展增值服务。各地迁入地税务机关要提供“一站式”迁入服务,保障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发票额度、预交税款、所得税亏损弥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权益和资质得以延续,并及时做好纳税辅导。健全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一站式提供政策咨询、合规指导、纾困解难等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推出一批定制化、套餐式、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助企服务新场景。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项梳理、流程优化、系统对接、指南编制等工作;数据管理部门要做好电子证照归集和数据共享支撑;人力社保、税务、医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迁入、迁出业务办理,及时反馈办件结果。
(二)抓好落地实施。各省级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的业务指导和跟踪评估,建立健全动态调整和问题处理机制,坚决杜绝擅设门槛和条件,限制、妨碍或者拖延企业迁移。各地要加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全力推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推广。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开展宣传解读,不断提高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知晓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做法,持续推动系统功能、办理流程、服务内容优化升级,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