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已公布
新疆202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已在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工作通知中公布,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5分,成绩2023年有效,详情如下:
前不久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会计系列、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中指出:
1. 申报2023年度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或自治区合格标准,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2021年至2023年度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有效期为三年;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5分,成绩2023年有效)。
在外省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参评人员从“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合格成绩单,并上传至“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栏目内。
2. 申报2023年度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2021年至2023年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有效期为五年;参加2023年度考试但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成绩当年有效)。
3. 在2014年至2019年期间,取得自治区或南疆四地州会计中级资格证书人员,符合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的,可在成绩有效期内申报高级会计师,该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评审通过的人员,发放加盖“自治区有效”或“南疆四地州有效”字样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自治区或南疆四地州范围内享受与国家证书同等待遇。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频道提供的以上关于高级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部门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