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监督的体系与内容_2025年高级会计实务预习知识点
想要取得高级会计职称,在高级会计师考试备考的时候就要坚持下去,不畏困难!预习阶段学习打卡已经开启!下面为大家整理“财会监督的体系与内容”相关知识点,快来一起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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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第十一章:会计财务相关问题
【知识点】财会监督的体系与内容
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五元一体”财会监督体系,是对传统“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内部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的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进一步扩展了财会监督的监督主体和体系,明确了财政部门的监督主责,厘清了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范围、监督重点、监督程序、监督权责和纪律。 财政部门主责监督 ①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本级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牵头组织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②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管理,推动构建完善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现代预算制度,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③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④加强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监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⑤加强对会计行为的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同时强化对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和代理记账行业的执业质量监督,规范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各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保驾护航。 有关部门依责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强化对主管、监管行业系统和单位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在监督要求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强化预算约束,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归口财务管理单位财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严格财务管理,按照会计法赋予的职权对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规范会计行为。 单位内部监督: 单位内部监督是各单位内部承担财会监督职责的机构或人员,以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为监督对象的日常监督机制。单位需要建立符合自身实际情况、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单位内部财会监督是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财会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财会工作和财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其他财会人员要加强自我约束,遵守职业道德,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纠正违反法律规定的财会事项,并有权检举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中介机构执业监督: 中介机构执业监督是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机构为监督主体的监督机制,其监督职责是严格依法履行审计鉴证、资产评估、税收服务、会计服务等职责,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通过严控执业质量、完善内部控制、加强风险分类防控,提升内部管理水平,规范承揽和开展业务,建立健全事前评估、事中跟踪、事后评价的管理体系,强化质量管理责任。中介机构要持续提升一体化管理水平,实现人员调配、财务安排、业务承接、技术标准、信息化建设的实质性一体化管理。 行业自律监督: 行业协会自律监督是以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注册税务师协会、银行业协会以及证券业协会为监督主体,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以及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机构为监督对象,通过行业自律监管、运用信用记录、警示告诫、公开曝光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完善对投诉举报、媒体质疑等的处理机制,推动提升财会业务规范水平。行业自律协会要充分发挥监督引导作用,促进持续提升财会信息质量和内部控制有效性,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健全行业诚信档案,把诚信建设要求贯穿于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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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高级会计师考试知识点内容来自东奥老师2024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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