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布14名同志具备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安徽省公布14名同志具备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取得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自2024年12月7日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储明琪等14名同志具备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经安徽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公示,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储明琪等14名同志取得会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函》(皖人社函〔2025〕79号)批复,同意储明琪等14名同志(名单附后)取得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24年12月7日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高级会计师频道提供的以上高级会计评审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