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2024年高级会计师各地评审论文要求
2024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各地论文发表要求不一,有的省份要求发表一篇,有的省份要求2篇,大多数要求准备2-4篇论文。那么,你所在省份评审工作需要提交几篇论文呢?几篇需要公开发表呢?本文东奥为大家整理了24年各地区评审论文要求,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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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各省高会评审论文要求整理
省份 | 论文要求 |
北京 | 需提供3篇论文,发表一篇即可。 |
天津 | 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发表会计相关专业论文2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会计相关专业论文1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最多上传3篇论文。刊号应填写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以CN或ISSN开头)。 |
上海 | 2-3篇论文,每篇不少于3000字。 |
重庆 | 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会计专业相关论文2篇以上。 |
广东 | 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 |
广西 | 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 |
河北 | 独立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2000字)。 |
河南 | 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经济管理类)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经济管理类)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会计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
浙江 | 按发表数量赋分,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期刊上或《浙江财税与会计》上发表财务会计专业论文,每篇得0-5分,其中:在《会计研究》或《财务与会计》上发表的,每篇得5分。 |
江苏 | 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等... |
湖北 | 在正式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以第二作者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 |
湖南 | 近5年来撰写发表财务会计方向学术专(编)著(署名要求:著、编著、主编)或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1部(篇)以上。专(编)著每部不得少于10万字,论文每篇不得少于3000字。 |
山东 | 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类论文2篇以上。 |
江西 | 论文论著各限填报5篇(部),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
陕西 | 在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的经济类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专业论文2篇;或在具有书刊号ISBN的会计类专著(教材、译著)中,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
甘肃 | 论文、论著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论文论著填报不少于规定数量,但最多填报5篇,按质量高低填报; |
内蒙古 | 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
黑龙江 |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技术方面的论文或出版专著(译著、教材)并获得转载或引用,能够代表本人的能力业绩水平,经评审委员会鉴定,有理论创新或实践创新,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或社会影响力。 |
辽宁 | 学术水平和能力不作为申报的限制性条件,但仍作为评审条件进行量化评价。 |
吉林 | 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经济管理类期刊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 |
宁夏 | 任现职以来,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会计学术论文2篇以上;论文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
贵州 | 在省(部)级以上会计专业学术交流会上交流专业论文2篇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类论文2篇或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较高质量专业论文1篇。 |
山西 | (1)出版本专业学术、专业技术专著(独著或合著第一作者)1部及以上,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并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在SSCI收录期刊发表1篇以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3)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等。 |
云南 | 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发行的会计相关专业论文。 |
安徽 | 1.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且至少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2.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并且主持完成省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财经类课题2项,并提交课题研究报告以及结项证明材料。 3. 任期内财务会计管理工作3次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等级的大型企业总会计师,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且提供3篇高质量的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
海南 | 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1篇(独立完成、每篇不少于 3000 字)。 |
青海 | 公开发表2篇以上本专业论文或出版1部以上专著(通过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论文鉴定)。 |
西藏 | 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具有CN、ISSN刊号的经济类、学术类专业期刊(不含增刊、论文集)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
新疆 | 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期刊、报纸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会计、经济专业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
兵团 | 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期刊、报纸上发表会计、经济专业论文2篇以上,发表的论文与本专业工作具有高度相关性和一定的创新性(第一作者,不少于2000字)。 |
国管局 | 论文应当为申报人独立撰写,论文字数在4000字至6000字之间。 |
以上内容分别来自24年和23年各地区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政策通知以及各地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化请根据最新政策要求为准。各省论文要求解读>>
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是需要大家认真精心准备的,一篇评审论文质量对评审结果有着很大的影响。广大考生要提前了解好所在地区的高会评审论文要求,尽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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