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对于接受过会计继续教育的财务人来说,是个既陌生又熟悉的词汇。熟悉的是我们经常在书本里看到,陌生的是在工作中并没有涉及到工会经费。实际上,工会经费虽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但是现如今很多企业都不会涉及。
究其原因,工会代表的是劳动者的利益,而企业怕这些工会因为各种纠纷而闹事,所以就不设立工会了。根本上来讲,这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么企业未建立工会组织,已缴纳的工会经费是否能够返还呢?
因为工会经费除了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职工还需要按每月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经费。这其中“全部职工”包括在企业领薪的正式职工和临时职工,但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兼职学生;而“工资总额”包括发放的各种工资、奖金和津贴。
因此每次发工资时,财务人员都需要计提工会经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工会经费需要计入“管理费用”等科目中核算,而“工会经费”只是属于二级科目。
上述已经说过,不设立工会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严格意义上来讲,同样需要缴纳工会经费。这时有的人就会产生疑问了:缴纳的费用如何处理呢?
如果企业忽然有所觉悟,成立了工会,那么上级工会把收缴的2%的工资总额,按60%拨给企业工会。
但是,公司如果依然不成立工会,那么对不起了,已缴纳的工会经费也不会再次返还。
按照规定,工会经费需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并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计提的工会经费需要分为两部分,其中40%可以通过税务拨给上级工会(也可以直接划拨),而剩下的60%才可以给企业工会使用。例如甲企业月工资总额为200万元,则因此工会经费为:
200 000 0×2%=400 00(元)
企业工会经费为:
400 00×60%=240 00(元)
上级工会经费为:
400 00×40%=160 00(元)
因此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400 00
贷:应交税费——工会经费 160 00
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240 00
最后需要提到的是,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部分,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是工会经费在进行税前扣除处理时,需要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另外提醒大家,会计继续教育报名已经开始了,想了解更多知识,一定不要忘了学习哦!
(本文由东奥会计在线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