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可接受过会计继续教育的我们都清楚,在发票问题上,真与假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日常的工作中,很多人因为受到利益的蛊惑,而做出开具虚假发票情况。并且很多人对此不以为意,认为这只是获得收入的一种小手段。可是这种行为,其后果比想象要严重得多。那么到底什么行为算是虚开发票?
有这样一个开具虚假发票的案例:
王某为贪图小利小惠,介绍他人虚开发票,其金额达到人民币1.28亿元。法院在审理后认为,王某在明知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充当虚开发票的“中间人”,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由此可见,开具虚假发票是很严重的。
除了上述充当“中间人以外”,还有两种行为也属于开具虚假发票: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这个比较好理解,比如你买的是手机,发票开的是电视;你花费五千元,发票开的是一万元。诸如此类,都属于虚开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这种行为具有两面性。比如实际上,甲乙双方并没有发生交易行为。但是甲为了达到逃税等目的,让乙为甲开发票。这种情况,甲乙双方都属于虚开发票。
以上三种虚开发票的行为,都是法律定义且明令禁止的,被发现后都不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使用专用发票的时候一定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 开票时一定按照实际商品进行开具,不得变更名称,不能按照客户不合理的要求开具;
2. 不得虚开发票,按照实际金额和内容开具发票;
3. 作为商贸企业,一定保证所开具的商品有对应的进项发票,不得虚开,随意开票;
4. 商品名称一定要选择合适的税收分类编码,不得随意选择;
5. 专用发票商品名称比较多的,一定规范开具销货清单,而且销货清单必须在开票系统中填写打印;
6. 发票打印的时候,一定要规范的打印到发票上,不能出格,不能打印不完整;
7. 专用发票在传递过程中,不能损坏,污染。
开票事小,涉税事大,因此,一定要加强发票的管理,严格执行发票管理规范,也许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带来很大的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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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完成会计继续教育报名后一定要记得,身为会计人员在工作中,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法律意识。切不可因为小利小惠而做出违法的事情,最后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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