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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问题发票不要慌,一文教你如何处理!

2021-12-17 17:07:06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接受过会计继续教育的我们都知道,发票是企业日常经营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无论是购入材料还是销售产品,发票总是不可或缺的一项。作为企业的财务人,我们可以保障开具发票的情况,却很难保证接收的发票全部符合规定,那么如果收到了存在问题的发票,该如何处理呢?

收到问题发票不要慌,一文教你如何处理!

一、如何处理已收到的问题发票?

1.尚未抵扣

如果取得的虚开发票或假发票尚未抵扣,可退回给开票方,并要求其作废后重新开具与真实情况对应的发票。

2.已经抵扣

(1)当月抵扣

如果收到的问题发票已经抵扣,但还处于开票当月的话,首先要去自己企业所属的税务机关申请作废该问题发票的抵扣,并退回给开票方,要求其重新开具与真实情况对应的发票。

(2)已过抵扣当月

如果问题发票已经抵扣且已过抵扣当月,需要向自己企业所属税务机关说明取得问题发票的原因,补缴问题发票抵扣的税款以及相应滞纳金。

二、使用问题发票的处罚

问题发票是不能作为报销、付款凭证的,如不慎未发现发票为假,被税务机关查到会被要求做纳税调整。如果是非善意取得的,还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是善意取得的问题发票还好说,如是非善意取得问题发票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的相关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如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想要避免问题发票对企业造成损失,财务人不仅需要知道如何辨别问题发票,更要知道如何应对已接收的到问题发票。这时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报名,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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