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是趋利避害的,所以遇到事情总是想往积极的一面争取,例如学习会计继续教育是为了提升自身能力,努力工作是为了早日升职加薪。在会计行业中是这样,在投资行业也是如此。很多情况下,一些股民看到股价下跌,便会把手中的股票纷纷转让,以此来达到损失最小化的目的。那么在进行股票投资后,所取得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股票实质上是一种有价证券,可在市场上流通,并且可以自由转让。一般情况下,公司对此行为不会加以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股票转让一般在公司设立登记后才能进行,而且对公司发起人认购的权利股,只有在公司设立登记一年后才可以进行转让。股票转让是指股票所有人将股票转让给他人所有,如果按价值购买,就会产生交易关系。
股票转让实质上是一种财产转让的行为,其所得税属于“财产转让”的应税项目。根据相关规定,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投资者在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就算对该公司进行了投资,同时便享有公司分红的权利。一般上市公司因为盈利而进行的分红,属于《个人所得税中》中的“利息、股息和红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缴纳的税率跟持股时间长短有关。
1.持股超过1年,免缴所得税;
2.持股1个月至1年,税率为10%;
3.持股1个月以内,税率为20%。
需要注意的是,股票分红所扣除的个人所得税与常规扣除方式不同。一般情况下,分红的现金会全额打入到股东账户内。只有在卖出股票时,扣税才会体现出来。
投资者要避免缴纳高额的股票红利税,有两种办法可行:
1.在公司股权登记日之前就卖掉股票;
2.就是延长卖股时间,等到持股满一个月或一年再卖出股票。
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相较于其他投资,股票收益虽高,但风险更大。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报名的学员们一定要记住,凡事都要有计划的脚踏实地进行,例如在投资时,千万不可盲目操作。一定要制定相应的策略,才能使收益实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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