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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拆迁补偿款买房子,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2021-12-24 16:51:20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有很多人的愿望总是无比纯粹:有的人希望刮刮乐中奖,有的人希望双色球全中,还有的人希望老房子早日动迁。接受会计继续教育的学员们想必都知道,契税是指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征收的一次性税收。那么当自己的房子动迁后,用拆迁补偿款买新房子,是否需要缴纳契税呢?

用拆迁补偿款买房子,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一、拆迁款购房缴纳契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两种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是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是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以上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还有哪些免征契税的情形

正常来说,只要产生房屋所属权的变化,就必须要缴纳契税。但凡事总有例外,发生以下六种情形,可以免征契税:

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2. 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 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5.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契税的缴纳时间是什么?

有人在缴纳契税时,不免产生这样的疑惑:如果我钱不是很充裕,那可不可以延迟缴纳呢?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契税缴纳时间是有着严格限制的。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只有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才会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参与着会计继续教育报名的我们,终有一天也会涉及到买房和卖房。所以会计知识不仅仅是我们工作中的助力,更是我们生活中的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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