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临近新年,各种优惠活动总是五花八门:有额外赠送的,有打折促销的,还有赠送优惠劵的。说到赠送的优惠劵,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营销手段。一般第一次购物,商家会赠送优惠劵,承诺第二次再来时可以使用。这样会吸引二次消费,以增加收入。那么接受会计继续教育的我们,当自己的企业作为销售方而赠送这种优惠劵时,该如何入账呢?
销售方赠送的优惠券,最常见的就是买家在购物后,商家赠送一定金额的代金券,以此来抵减下一次购买价款。
那么作为发放代金券的销售方,有两种会计处理方式可供选择。
身为会计人,在自己企业赠送优惠券后,最喜欢的方式就是不做处理。这样既方便又省事,可谓是以不变应万变。
但需要注意,此次可以不作处理,但是二次消费时还是需要入账的。当购货方企业使用代金券再次购物时,作为销售方可以将其视同销售折扣处理。在处理上,应该按照抵减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与增值税销项税额。
会计人最明显的性格就是谨小慎微,杜绝各类易出现纰漏的隐患存在。所以面对自己企业发出的代金券,还有另外一种方法可以处理。
根据谨慎性原则,需要按照所赠代金券的金额先确认销售费用,同时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这样一旦购货方使用代金券时,就可以冲减预计负债。
当然了,对于未使用的购物券则可以冲减当期销售费用。
我们刚刚参加工作时,对于许多特殊问题不知道如何处理。这时我们需要做两件事:一是向有经验的老会计请教,二是及时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报名一类的学习来深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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