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过会计继续教育的我们都清楚,资金短缺、纳税意识差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偏低都是企业发生欠税行为的重要因素。因为欠税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巨大的阻碍,所以企业在办理某些业务时,开具“无欠税证明”是至关重要的。那么身为会计人员,如何才能开具“无欠税证明”呢?
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办税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无需提供登记证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
对未办理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主管税务机关对证件齐全的纳税人受理其申请,并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进行无欠税情形的查询。
对于符合开具条件的,应当即时开具《无欠税证明》。
对于不符合开具条件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不予开具并向纳税人提供《税务事项通知书》(开具无欠税证明未尽事宜通知)。
纳税人办结相关涉税事宜后,符合开具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开具《无欠税证明》。
参加了会计继续教育报名的学员一定要知道,会计工作远远不止书本上哪些内容。想要进步的更快,需要到实践中不断磨砺自己。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由东奥会计在线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