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扣除需满足一定的条件,遵循一定的方法,并不是所有的支出都可以进行税前扣除。那么,出境考察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因此,与企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出境考察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文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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