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文化事业健康持久的发展,给予文化体制改革一定的支持,国家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制定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么,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能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公告2023年第71号)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该税收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在2027年12月31日享受该项税收政策不满五年的,可继续享受至五年期满为止。”
(本文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学习更多继续教育财税干货,同成长,共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