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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的法律责任应知应会点

2024-09-02 11:07:04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经济快速发展,会计愈加重要。身为财务人员,要勇于向违法行为说No,敢于与违法行为Battle。新修订的《会计法》已于2024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是本次修订会计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新《会计法》的法律责任应知应会点

新《会计法》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其中【第五章 法律责任】根据违法行为情节轻重设置了罚款金额的幅度区间,并且提高了处罚力度。本文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梳理新《会计法》中的相关法律责任!

40

违法行为

处罚方式

罚款区间

对相关责任人处罚

1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有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违法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

私设会计账簿

3

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4

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5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6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

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处分。

7

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

8

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

9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

10

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

有关法律对所列违法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41

违法行为

处罚方式

罚款区间

对相关责任人处罚

1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所得二十万元以上的,对单位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2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3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42

违法行为

处罚方式

罚款区间

对相关责任人处罚

1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举个例子A公司为了偷逃税款而私设会计账簿,实行对内对外两套账,致使偷逃税款数千万元。A公司所处地区的市财政局对该公司进行了查处,具体如下:

依据修订前的会计法,对A公司将处以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依据新修订的会计法,对A公司私设会计账簿的违法情节,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若情节严重,对A公司最高可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被查处的会计人员则因情节严重,将被禁止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对直接负责人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则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通过上述例子可以看出,原会计法对财务造假当事人的处罚标准过低,其违法成本与造假获利不匹配。新《会计法》加大了处罚力度,对财务造假舞弊等违法行为将形成有力震慑。

财务小伙伴们要注意,财务工作非儿戏,法律法规要谨记;爱岗敬业心敬畏,学法知法守法纪。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

(本文内容由教务团队原创提供,东奥会计在线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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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 责任编辑: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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