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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何减免优惠?

2024-10-29 15:54:08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如果用人单位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比如遇到了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的重大事故,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那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何减免优惠呢?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何减免优惠?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何减免优惠?

答: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第三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四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五条规定,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第一条规定,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二条规定,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三条规定,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本文来源:宁波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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