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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经验

24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阶段备考要点!建议收藏!

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





税务师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有多少考生选择了《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这门科目呢?《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专业性比较强,涉及到大量的法律条文,没有法学基础的考生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东奥会计在线根据陈小球老师基础班讲义整理的科目考试相关内容,快来参考学习吧!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的特点之一就是考查范围广、覆盖面大,因此考生在税务师考试复习过程中要注意覆盖面不可过窄。近年来该科目呈现较为明显的特征即为考试面向实务,纯粹死记硬背型的考查越来越少,更多是以案例化方式进行呈现,这就要求考生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并尝试在案例中对其进行灵活运用。

题型

题量与分值

备注

单项选择题

1.5分/题×40题=60分

4个备选项
仅有1个最符合题意

多项选择题

2分/题×20题=40分

5个备选项
2个≤符合题意≤4个

错选,不得分;少选,所得每个选项的0.5分

综合分析题

(不定项选择题)

2分/题×4题/案例×5案例=40分

5个备选项
1个≤符合题意≤4个

错选,不得分;少选,所得每个选项的0.5分

合计

14分

84分通过




> 2024年教材结构

2024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教材全书可以分为三部分,分别是行政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和形式法律制度,下表为三部分在教材中的占比。

>24年变化内容概览

2024年教材、考试大纲收录的最新文件包括:

1.《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2023年9月1日)

2.《公司法(2023年修订)》(2023年12月29日)

3.《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2023年9月1日)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12月4日)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4年3月15日)

章节

新增、调整内容

变化星级

第1章 

行政法基本理论

1.调整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部分举例

2.新增行政机关的概念

第2章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无实质性变化

第3章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1.新增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

2.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序新增移送依据

3.新增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的,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决定

4.部门规章设定行政处罚删除罚款限额具体规定

第4章

行政强制法律制度

无实质性变化

第5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根据《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新增、调整相关内容

★★★

第6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新增复议前置须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7章

民法总论

1.非营利法人新增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

根据最高法《<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对本章相关内容进行新增、调整:

2.新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代表相关内容

3.新增“违背公序良俗”的认定

4.职务代理新增越权代理的相关内容

★★

第8章

物权法

物的分类删除相关内容

第9章

债法

1.给付义务分类中新增给付行为与给付效果

根据最高法《<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对本章相关内容进行新增、调整:

2.债权人代位权调整“怠于行使”权利的解释

3.债权人代位权调整“专属于债务人自身权利”的范畴

4.债权人撤销权新增“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明显不合理的高价”的认定规则

5.债权人撤销权新增“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的适用行为范畴

6.定金新增定金的类型、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

7.债权让与新增以起诉方式通知的规定

8.债权让与新增债权的多重让与

9.债务加入新增债务加入后追偿权规定

10.债的清偿新增“对债务履行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的范畴

11.法定抵销新增侵权人不得主张抵销的侵权之债的规定

12.法定抵销新增诉讼时效届满的债权抵销规定

13.法定抵销新增抵销权行使的效力

14.合同的分类新增预约合同、本约合同成立规则

15.格式条款新增“提示义务”“说明义务”的认定规则

16.合同成立新增以招标投标、拍卖等竞价方式订立的合同成立时间的规定

17.合同成立新增合同成立内容要素认定规则

18.同时履行抗辩权新增诉讼中具体适用的规定

19.合同的解除中新增情势变更及其认定规则

20.合同解除效力中新增担保责任、结算和清理条款效力的相关规定

21.赔偿损失新增确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规则

22.支付违约金新增违约金数额司法酌减规定

★★★

第10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

1.调整结婚的特征、条件和程序相关内容

2.新增夫妻共同财认定规定

3.新增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的,不属于夫妻财产制约定

4.调整收养的原则

5.调整遗赠的特征

6.根据《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规定,新增指定遗产管理人具体规定

7.新增遗产债务清偿原则

8.删除事实婚姻、同居相关内容

9.收养解除删除相关内容

★★

第11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1.调整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2.删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区别

3.调整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与义务

第12章

合伙企业法

1.新增对于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相关规定

2.新增入伙协议约定对外不得对抗债权人相关规定

3.新增法定补偿金的范畴

第13章

公司法

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对本章内容进行全面调整

★★★

第14章

破产法

因行使挑拣履行权解除合同后,以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时新增以实际损失为限,不包括违约金的规定

第15章

电子商务法

1.新增线下经营者获得的经营行政许可,原则上可以延伸到线上经营

2.调整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义务

3.调整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

4.新增快递物流提供者的义务

★★

第16章

社会保险法

1.调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适用范围的相关表述

2.删除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及相关表述

3.删除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标准采取的办法的相关表述

4.删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主要内容

5.删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的相关内容

6.删除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的部分内容

7.删除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期限

8.删除失业保险金的部分内容

9.删除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生育保险金、生育保险费的缴纳的部分内容

第17章

民事诉讼法

1.根据《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新增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

2.删除地域管辖、民事诉讼参加人、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和民事诉讼程序中若干具体规定

第18章

刑法

1.新增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的规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增、调整涉税犯罪相关内容

★★

第19章

刑事诉讼法

1.新增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2.新增刑事诉讼管辖制度

3.新增刑事诉讼回避制度

4.新增刑事诉讼代理制度

5.调整刑事诉讼辩护制度

6.调整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7.刑事诉讼程序新增立案、审查起诉和刑事执行

★★★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学习进度安排(供参考)

▪ 基础阶段学习方法建议

1. 听课:提高在听课过程中的集中度,尽量避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情,比如玩手机、发呆等等。

2. 记忆:课后通过复盘尽量提升记忆比例,切忌听课后直接做题。

3. 练习:听课是摄入,做题才是有效输出,做题不仅可以巩固记忆,还可以通过做题查漏补缺。

▪ 备考需要准备的资料

1.所选老师的课程讲义

2.官方教材(工具书,按需购买)

3.教辅图书(按需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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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税务师考试时间安排在11月2日-3日,希望同学们可以在有限的时间里,学习到无限的知识,并且坚持到最后,查收属于自己的成功!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东奥会计在线)

责任编辑:姜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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