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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地点_2024年税法一基础知识点

纳税期限纳税地点


税务师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勤学的人总是感觉时间过得飞快,懒惰的人却总是抱怨时间过得太慢,珍惜时间才能积累更多知识。下面是东奥会计在线整理的税法一科目基础知识点,同学们快来打卡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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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地点_2024年税法一基础知识点

纳税地点(掌握)

(一)固定业户

1.一般为机构所在地;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申报纳税;经批准可由总机构汇总纳税。

2.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机构所在地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的,由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二)其他规定

情形

纳税地点

非固定业户

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进口货物

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

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所属章节:第二章 增值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2024年《税法一》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责任编辑:姜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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