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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 高频考点

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和税率_2024年税法一基础知识点

备考时建议同学们在学习基础考点的同时也要抽空练习电脑操作哦!税务师考试采用机考模式,电脑操作不熟悉可能会吃亏哦!东奥会计在线在下文中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科目基础考点,同学们快来打卡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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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和税率_2024年税法一基础知识点

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和税率(掌握)

一、纳税义务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哪些征;哪些不征;哪些免征)

具体事项

土地增值税的具体规定

合作建房

(1)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

(2)建成后转让的,征税

房地产抵押

(1)抵押期间不征

(2)抵押期满后看产权是否转移,以房地产抵债,征税

房地产出租

权属不变更,不征

房地产评估增值

产权未转移,房屋产权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也未取得收入,不征

国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

权属已变更,原房地产所有人也取得了收入,但按照规定,免征

代建房行为

产权未转移,不征

房地产继承

是指房产的原产权所有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人死亡以后,由其继承人依法承受死者房产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不予征税

房地产赠与

(1)以下两种房地产赠与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赠与至亲)

②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行为(公益赠与)

(2)除上述之外的房地产赠与行为,征税

三、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级数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1

不超过50%的部分

30

0

2

超过50%未超过100%的部分

40

5

3

超过100%未超过200%的部分

50

15

4

超过200%的部分

60

35

所属章节:第五章 土地增值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2024年《税法一》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责任编辑:姜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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