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九章是全书中的非重点章,但是在近几年考试中主要是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下面是东奥会计在线整理的基础考点内容,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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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掌握)
本章内容少,不按节阐述知识点。
项目 | 具体内容 |
概念 | 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价款总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
纳税人 | 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无个人) |
征税对象 | 烤烟叶、晾晒烟叶 |
税率 | 比例税率,20% |
烟叶税纳税人
(1)烟叶由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统一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所以烟叶税纳税人不包括个人。
(2)烟叶的生产销售方不是烟叶税的纳税人,烟叶的收购方是烟叶税的纳税人(不是扣缴义务人)。
项目 | 具体内容 |
计税依据 | 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 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收购价款+价外补贴 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收购价款×(1+10%) |
应纳税额的计算 | 应纳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税率 =收购价款×(1+10%)×20%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 |
纳税地点 | 烟叶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 |
纳税期限 | 按月计征,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
所属章节:第九章 烟叶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2024年《税法一》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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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