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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 高频考点

纳税人_2024年税法二预习考点

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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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_2024年税法二预习考点

纳税人

(一)纳税人的分类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

2.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纳税人类别

判定标准(住所标准,居住时间标准)

承担的纳税义务

居民

纳税人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无限纳税(境内境外)

非居民

纳税人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有限纳税(境内)

(二)所得来源的确定

1.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4)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1)个人取得归属于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

境内工作期间按照个人在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包括其在境内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境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接受培训的天数。

(2)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且当期同时在境内、境外工作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属境内、境外工作天数占当期公历天数的比例计算确定来源于境内、境外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境外工作天数按照当期公历天数减去当期境内工作天数计算。

3.关于数月奖金以及股权激励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1)数月奖金是指一次取得归属于数月的奖金、年终加薪、分红等工资薪金所得,不包括每月固定发放的奖金及一次性发放的数月工资。

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股权奖励以及其他因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者补贴。

(2)无住所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按照前述“2.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规定”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履职或者执行职务时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部分,为来源于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

无住所个人停止在境内履约或者执行职务离境后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对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部分,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

(3)无住所个人一个月内取得的境内外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包含归属于不同期间的多笔所得的,应当先分别按照规定计算不同归属期间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然后再加总计算当月来源于境内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收入额。

4.关于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取得报酬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对于担任境内居民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无论是否在境内履行职务,取得由境内居民企业支付或者负担的董事费、监事费、工资薪金或者其他类似报酬,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5.关于稿酬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由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支付或者负担的稿酬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所属章节: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2023年《税法二》高效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责任编辑:姜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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