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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 高频考点

契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_2024年税法二预习考点

不能指望靠运气通过考试,只能脚踏实地去夯实基础,在最终的决赛场上一较高下。税务师备考正在进行中,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二》预习阶段知识点,建议大家尽早开始备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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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_2024年税法二预习考点

契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一、征税范围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区别土地增值税)

是指国家或集体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或集体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

1.是指出售、赠与和交换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2.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规定征收契税。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1.房屋买卖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由产权承受方按投资房产价值或买价缴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纳契税。

2.房屋赠与

(1)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2)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照章缴纳契税。

3.房屋互换

(1)双方交换价值相等,免纳契税。

(2)交换价值不相等,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4.下列情形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1)因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2)因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

(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因素,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

(四)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二、契税纳税人

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三、契税税率

1.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2.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3%~5%的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3.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规定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所属章节:第七章  契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2023年《税法二》高效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责任编辑:张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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