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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熟悉)
一、纳税义务人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一般是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2.《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外,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这是基于不同企业承担的纳税义务不同所进行的分类。
(1)居民企业
①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②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
①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
②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征税对象
纳税人分类 | 征税对象 | |
居民企业 |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 |
非居民企业 | 在中国境内 设立机构、场所 | ①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②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
在中国境内 未设立机构、场所 |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所得性质 | 所得来源地的判定 | |
销售货物所得 | 交易活动发生地 | |
提供劳务所得 | 劳务发生地 | |
转让财产所得 | 不动产转让所得 | 不动产所在地 |
动产转让所得 | 转让动产企业所在地或机构、场所所在地 | |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 |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 |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机构、场所所在地 或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住所地 | |
其他所得 |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
四、税率
所属章节: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张泉春老师2024年《税法二》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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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