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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_2024年涉税服务实务基础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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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备考正在进行中,学习之心不可无,懒惰之心不可有哦!坚持学习才是通过考试的唯一途径。下面是东奥会计在线整理的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基础阶段的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助到同学们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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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_2024年涉税服务实务基础知识点

增值税纳税申报(掌握)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

1.增值税纳税期限分别为:

(1)1日、3日、5日、10日、15日(小于1个月)。

(2)1个月或者1个季度。

2.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期限

纳税申报

其他规定

小于1个月的纳税期限

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

预缴税款

纳税人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1个月或者1个季度

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①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②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1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

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

1.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本表由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差额计税)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5)《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6)《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7)《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本附列资料由发生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差额计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各栏次均不包含免征增值税项目的金额,但适用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且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应填写。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

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1)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2)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3)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预缴税款时,应同时报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并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4.附加税费的填写。(新增)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均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费)依据,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附加税费的计税(费)依据并不全是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填写《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时,应注意以下导致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不一致的情形:

(1)进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并未反映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4栏,不缴纳附加税费。

(2)对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企业自行申报或是税务机关核准的增值税免抵税额均不反映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但上期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增值税免抵税额应按规定缴纳附加税费,应填报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第2列。

(3)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按规定收到的留抵退税额,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作进项税额转出,使反映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相应增加。纳税人留抵退税不同时退还附加税费,而是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附加税费计税(费)依据中扣除,但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附加税费计税(费)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和可用于扣除的增值税留抵退税额使用情况,应分别填报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第3列和第8~10行。

(4)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应根据纳税人实际分别勾选“个体工商户”或“小型微利企业”,并相应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第9列“减征额”,以便相关部门统计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减免情况。

(5)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等符合条件的投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以后年度继续抵免。

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本期抵免金额和抵免政策执行情况分别填报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第9列和第5~7行。

所属章节:第一章  货物劳务税纳税审核和纳税申报

注:以上内容选自美珊老师2024年《涉税服务实务》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责任编辑:姜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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