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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审核_24年涉税服务实务基础知识点

增值税纳税申报征税范围的审核简易计税方法销项税额审核进项税额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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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审核_2024年涉税服务实务基础知识点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审核(掌握)

一、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销售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审核纳税人的特定应税行为计税方法有无变更的情况。如有,是否满足36个月内不得变更的条件。

对于同类应税行为的不同项目分别采取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的,审核同时适用两种计税方法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能否按要求进行分别核算,进项税额是否准确划分或计算。

二、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三、销售下列货物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征收率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自产的电力。

2.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自己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6.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7.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8.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9.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10.自2018年5月1日起,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

11.自2019年3月1日起,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自2019年3月1日起,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12.自2022年3月1日起,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四、销售下列货物、服务必须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征收率

1.自来水公司销售外购自来水。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4.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5.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提供下列应税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适用3%征收率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不得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类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

5.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六、一般纳税人全面“营改增”过程中的特殊项目—适用5%征收率

1.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2.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3.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4.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5.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七、二手车经销业务增值税处理

1.自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1)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2)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政策适用范围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经销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1)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销售额”金额为含税销售额÷(1+0.5%)。

(2)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即应纳税额减征额为含税销售额÷(1+0.5%)×2.5%。

八、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判断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还是一般计税办法的依据:是否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额。

1.若按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则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形动产,下同),均适用一般计税办法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

2.若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则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适用简易办法按3%征收率减按2%征税。

也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1)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销售额”金额为含税销售额÷(1+3%)。

(2)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1%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即应纳税额减征额为含税销售额÷(1+3%)×1%。

所属章节:第一章  货物劳务税纳税审核和纳税申报

注:以上内容选自美珊老师2024年《涉税服务实务》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责任编辑:姜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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