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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审核_2024年涉税服务实务基础知识点

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审核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审核



税务师备考正在进行中,不要放弃,坚持下去,成功就在眼前,因为失败只是通往成功的必经之路。希望同学们都可以坚持备考走到最后。下面是东奥会计在线整理的《涉税服务实务》科目基础知识点,快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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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审核_2024年涉税服务实务基础知识点

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审核(掌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一、销售货物收入

1.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

二、提供劳务收入

1.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另有规定除外。

2.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劳务。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三、转让财产收入和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四、利息收入

(一)企业所得税基本规定

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二)利息收入税会差异

1.增值税规定

(1)企业收取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其增值税税率为6%。

(2)存款利息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2.企业所得税规定

第一,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金融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上述优惠政策。

3.利息收入的税会处理差异

第一,确认利息收入的时间不同。

会计处理: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计提确认收入。

企业所得税: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已冲减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的处理不同。

企业所得税: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处理:转作表外核算。没有纳入当期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需调增。

第三,确认利息收入的金额可能不同。

如果贷款合同利率与其实际利率不相同:

会计处理: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企业所得税:可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收入。

在实际执行中,为避免企业过度享受国债利息收入等免税收入税收优惠,对于此类可以享受免税的利息收入不能按实际利率法确认收入。

五、租金收入

(一)企业所得税基本规定

1.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2.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二)租金收入税会差异

1.租金收入的税务处理

(1)增值税: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视同销售不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的开发产品在尚未完工或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产权证前,与承租人签订租赁预约协议的,自开发产品交付承租人使用之日起,出租方取得的预租价款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

(3)房产税:注意区分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4)印花税:对出租房产,按照租赁合同记载金额计税。

2.租金收入的税会差异

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出租人应当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因使用租赁资产所产生经济利益的消耗模式的,出租人应当采用该方法。

企业在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上选择分期确认收入情况下,企业对于一次性提前预收跨年度租金收入或全额一次性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其缴纳的增值税和税金及附加会与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存在差异。

在免租金的情形下,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与房产税存在税种间的差异。

六、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七、接受捐赠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八、其他收入

企业取得的上述规定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

1.企业资产溢余收入。

2.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3.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4.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

5.债务重组收入。

6.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所属章节:第二章  所得税纳税审核和纳税申报

注:以上内容选自美珊老师2024年《涉税服务实务》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责任编辑:姜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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