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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高频考点

动产的所有权_2024注会经济法备考重点

2024年注会《经济法》第三章动产所有权知识2017年与2019年都考核过案例分析题。也是考核破题的题眼所在,需要本节知识,将为考试中的客观解题打下坚实基础。此内容对应注会经济法《轻一》的第56页。同学们可以翻看书中具体例题和图示。

推荐阅读:2024年注会经济法《轻一》名师讲义,备考重点汇总>>

经济法大图

【所属章节】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第三单元 动产的物权变动

【知 识 点】

动产的所有权

1.一般动产:交付生效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特殊动产:交付生效+登记对抗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释1

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仍以交付为生效要件,而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如果交付后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释2

转让人转让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但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善意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文注会考试知识点内容根据郭守杰老师《轻一基础精讲班》讲义整理,郭守杰老师2024年主讲的注会C双名师轻松过关®班课程正在更新点击了解课程详情>>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责任编辑:刘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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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科目数量
3科
  • 2科
  • 3科
  • 4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 日均1-2h
  • 日均2-3h
  • 日均>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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