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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_2020年CPA税法每日一考点及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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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_2020年CPA税法每日一考点及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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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义务人的征税方法有三种:

一是按年计征,如经营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

二是按月计征,如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三是按次计征,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

征税项目

所得类别及计征方式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的该四项所得称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该四项所得,按月(工资薪金)或者按次(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做年度合并

经营所得

按年度计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属于分类所得

按次计税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征税方法

适用所得项目

预缴或缴纳规定

年终汇算清缴规定

按年计征

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

(1)工资薪金按月预扣预缴

(2)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

按月或按季预缴

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按月计征

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按月计算缴纳

不需要年终汇算清缴

按次计征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按次计算缴纳

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例题·多选题】以下关于居民个人公益捐赠支出的政策表述,符合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的有(     )。

A.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

B.当月分类所得应扣除未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在年终汇算清缴时统一扣除

C.个人同时发生按30%扣除和全额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应先扣除全额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

D.纳税人可自行决定在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的顺序

【答案】AD

【解析】选项B,分类所得项目没有汇算清缴的规定,当月分类所得应扣除未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追补扣除。选项C,个人同时发生按30%扣除和全额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自行选择扣除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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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注册会计考试相关考点内容选自刘颖老师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责任编辑:张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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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科目数量
3科
  • 2科
  • 3科
  • 4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 日均1-2h
  • 日均2-3h
  • 日均>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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