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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避税_2020年CPA税法每日一考点及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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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避税_2020年CPA税法每日一考点及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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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别纳税调整

(一)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也称划拨定价,即交易各方之间确定的交易价格,它通常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内部转让交易所确定的价格,这种内部交易价格通常不同于一般市场价格。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所借用的重要工具,主要是利用各国税收差别来实现的。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审核评估和调查调整。

(二)成本分摊协议

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可以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与其关联方分摊共同发生的成本,达成成本分摊协议。

1.成本分摊协议体现受益原则

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对开发、受让的无形资产或参与的劳务活动享有受益权,并承担相应的活动成本。关联方承担的成本应与非关联方在可比条件下为获得上述受益权而支付的成本相一致。

参与方使用成本分摊协议所开发或受让的无形资产不需另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涉及劳务的成本分摊协议一般适用于集团采购和集团营销策划。

2.企业应自与关联方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成本分摊协议副本,并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3.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

(1)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

(2)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3)没有遵循成本与收益配比原则;

(4)未按有关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有关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

(5)自签署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经营期限少于20年。

【2016年真题·多选题】甲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了成本分摊协议,共同开发无形资产,并约定退出补偿时协议成果转让给关联方,该成本分摊协议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下列关于甲企业成本分摊的税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协议终止时,应与关联方对已有协议成果作出合理分配

B.按照协议分摊的成本,应在协议规定的各年度税前扣除

C.退出补偿时,该无形资产应按资产处置的税务规定处理

D.涉及补偿调整的,应调整成本发生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ABC

【解析】选项A:已经执行并形成一定资产的成本分摊协议,协议终止时,各参与方应对已有协议成果作出合理分配。选项BCD:对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成本分摊协议,有关税务处理如下:(1)企业按照协议分摊的成本,应在协议规定的各年度税前扣除;(2)涉及补偿调整的,应在补偿调整的年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3)涉及无形资产的成本分摊协议,加入支付、退出补偿或终止协议时,对协议成果分配的,应按资产购置或处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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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注册会计考试相关考点内容选自刘颖老师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责任编辑:张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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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科目数量
3科
  • 2科
  • 3科
  • 4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 日均1-2h
  • 日均2-3h
  • 日均>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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