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法在注会教材中讲解的内容很多,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计征方法、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等内容,但是这些知识点中考察次数比较多的要属纳税义务人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两个知识点,下面我们就简单看一下这两个知识点吧!
(一)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具体情形 | 纳税义务人 |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 | 经营管理单位 |
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 | 集体单位和个人 |
产权出典的 | 承典人 |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 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 |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 |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与之相适应的应纳税额计算也分为两种:一是从价计征的计算;二是从租计征的计算。
1.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的计算。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或4%)
1.对于纳税义务人,考试中考察的形式常常是知识点的直接还原,如下例:
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人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A.房屋出租的,由承租人纳税
B.房屋产权出典的,由出典人纳税
C.产权未确定的,由房产管理部门确定的房屋实际所有人纳税
D.房屋出租并约定有免租金期间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纳税
【答案】D
考察形式相对不难,但是需要学员对上面表格内容进行记忆。
2.对于应纳税额的计算,我们看下面两个举例:
(1)从价计征
某企业的经营用房原值为5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许减除30%后按余值计税,适用税率为1.2%。请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5000×(1-30%)×1.2%=42(万元)。
(2)从租计征
某公司出租房屋10间,年租金收入为300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2%。请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300000×12%=36000(元)。
此处在注会考试中常常考察,但是总体难度不高,所以这里的分数我们一定要牢牢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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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