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准考证打印你准备好了吗?准考证就相当于考试的入场券,拿到准考证,我们的中级考试之战即将开始。回顾备考一路,也许有很多人都不支持你,不是意味着放弃,而是你孤军奋战。这个世界,有泪自己流,有苦自己受,没人理解,自己努力,没人帮助,自己尽力,强者不是没有眼泪,只是可以含着眼泪向前跑。
老王有一套住宅售予甲,二人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后因甲着急出差双方并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甲出差期间,老王因突发心脏病去世;老王唯一的儿子小王作为继承人,不知老王已经与甲订立买卖该房屋的合同,遂将该房售予乙,双方订立了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乙,但未与乙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一个月后,小王将该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并将房屋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出差归来的甲与丙均要求乙搬离房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有权要求乙搬离该房屋?简要说明理由。
(2)丙是否有权要求乙搬离该房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无权要求乙搬离该房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并未与老王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因此无权要求乙搬离该房屋。
(2)丙有权要求乙搬离该房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小王将该房屋售予丙系有权处分,并且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系基于法律行为(买卖合同)的物权变动而继受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因此,丙有权以所有权人身份请求乙搬离该房屋。
——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习题内容选自陈小球老师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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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