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经济法/ 高频考点

仲裁的基本原则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需要掌握知识点

努力和付出都是成正比的,长久的坚持才能看到努力的成效。想要在中级会计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现在就要把握时间好好学习相关知识点!

点击查看更多知识点

仲裁的基本原则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需要掌握知识点

【知识点】仲裁的基本原则

【所属章节】第一章 总论

中级会计知识点打卡

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1)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首先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组织不予受理。(2023年综合题)

(2)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机构和仲裁员。

(3)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仲裁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请求。

(4)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予调解。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

3.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2024年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责任编辑:zhangfan

点击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选课中心

初级 中级 注会 税务师

查看选课中心全部课程

东奥品质

25年

匠心打造

49位

名师汇聚

6000万

学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