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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的无权代理 vs 表见代理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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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VS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点

狭义的无权代理 vs 表见代理

(1)首先,表见代理本质上仍然属于无权代理,如果是代理人实际上拥有代理权,则其为有权代理,不会发生表见代理的情形。

(2)其次,表见代理与狭义的无权代理的最大区别即在于,无权代理人是否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其具有代理权的情形,例如被代理人对相对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而实际并未授权;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文本交给他人,他人以该种文件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其进行法律行为)等。

(3)最后,在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下,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效力:而在仅构成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形下,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需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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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责任编辑:zhang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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