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法条 | 分数法条 | 百分比法条 |
目前,部分考生已顺利完成基础知识的首轮学习,2024年中级会计备考步入提升阶段。这一阶段中,备考《经济法》的考生需更加注重法条的精准理解与灵活运用。东奥特此精心整理了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法条,旨在助力考生高效记忆法条,精准把握考试要点。
✅ 免费领取分录/法条汇总丨近五年试题答案整理丨领陆斐老师思维导图
✅ 《轻一》升级,学透练会一套就够! 丨 24年新课“课程、年限、服务”三大升级!
【提示】表头处(a/b)代表该知识点在本总结中共b条,此处为第a条。
行政复议的简易程序(1/2)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3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
行政复议—审理形式(1/2) | 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
行政复议—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 | (1)申请人依法提出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接受转送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之日起60日内,将处理意见回复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 (2)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接受转送的国家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之日起60日内,将处理意见回复转送的行政复议机 |
... ...
股东名册禁止变更登记的期间 | 股东会会议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变更股东名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 |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 |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
股份回购情形—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经股东会决议,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
公司合并、减资—通知、公告的期间 |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公司清算—通知、公告的期间 |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而非30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
... ...
变更登记 |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合伙企业的清算人 | (1)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2)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
注销登记 |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
普通合伙人除名 |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普通合伙人通知退伙 | 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合伙企业解散原因 |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
... ...
留置权的债务履行期间 |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6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
预告登记失效 | 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 |
遗失物—认 |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
占有人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期限 |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
... ...
为了助力中级会计新手们顺利启航,东奥精心准备了中级会计新手礼包,旨在帮助考生更快适应学习节奏,高效备考。
礼包亮点:
权威资料:内含最新考试大纲解析,由资深教师团队精心整理,确保内容准确无误,直击考试要点。
备考指南:提供详尽的备考策略与学习方法,帮助新手们科学规划学习路径,少走弯路。
精选习题:精选历年真题与模拟题,覆盖考试所有题型,帮助大家熟悉考试形式,提升解题能力。
专业课程:免费领取东奥名师在线课程试听机会,聆听行业大咖的备考建议,激发学习动力。
领取方式:
只需简单几步,即可轻松领取:
【东奥官网】-右侧移动导航【新人领豪礼】-【中级会计职称】-【一键领取】专属豪华大礼包>>>点击直接领取礼包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中级会计师资格证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责任编辑:谭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