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学不会,只怕不肯钻。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即将到来,相信付出就会有收获。下面为大家整理了需要掌握的知识点,一起来学习吧。
亏损合同
(一)概述
相关概念 | 1.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 2.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
处理原则 | 1.待执行合同不属于或有事项。但是,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的,应当作为或有事项。 2.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同时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3.预计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中的较低者。 |
(二)具体处理原则
1.是否确认预计负债的判断
是否确认 预计负债 | 处理原则 |
不确认 | 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需支付任何补偿即可撤销,企业通常就不存在现时义务,不应确认预计负债; |
确认 | 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可撤销,企业就存在了现时义务,同时满足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确认预计负债。 |
2.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时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合同是否存在 标的资产 | 处理原则 |
存在 | 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通常不需确认预计负债,如果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
不存在 | 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预计负债。 |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选自张敬富老师《中级会计实务》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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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