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2020年6月甲啤酒厂生产200吨啤酒,销售1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增值税税额6.5万元。甲啤酒厂当月销售啤酒消费税计税依据为( )。
正确答案:
啤酒、黄酒、成品油,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从量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而非生产数量)。
销售额的确定
知识点出处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页码
2021年考试教材第160,161,162,1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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