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天空房地产公司2021年7月受让一处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8000万元,缴纳契税240万元,受让当月全部用于建造商铺,共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10000万元,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商铺建成后直接转让,取得不含税收入20000万元。该公司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为( )万元。
正确答案:
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的20%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8000+240=8240(万元)
房地产开发成本=10000万元
加计扣除金额=(8240+10000)×20%=3648(万元)。
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知识点出处
第五章 土地增值税
知识点页码
2021年考试教材第236,237,238页
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扣除项目及其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