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某工业企业2019年全年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当年共发生三笔捐赠支出,分别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10万元用于扶贫项目、通过当地市政府向灾区捐赠100万元用于灾后重建、直接向希望小学捐赠30万元。假设当年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该企业2019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正确答案:
(1)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10万元无须纳税调整;(2)企业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实际发生额100万元,无须纳税调整;(3)企业的直接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30万元需要纳税调增。该企业2019年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30=1030(万元)。
税前扣除原则和范围
知识点出处
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页码
2020年考试教材第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页
税前扣除原则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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